如果您正在寻找相关产品或有其他任何问题,可随时拨打我公司销售热线,或点击下方按钮在线咨询报价!
4月19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
通知要求各地主管部门统筹考虑已有砂石资源采矿权分布和服务年限,加强砂石市场运行分析,合理确定一定时期内拟设置砂石资源采矿权数量和规模,根据市场需求积极有序投放。从根源上规范为了短期利益加推过多矿权、扰乱市场供应的行为。
通知明确,积极落实“净矿”出让,优化采矿权登记流程,简化登记要件,提高登记服务效率,保障采矿权人及时顺利开采。
严格工程建设项目动用砂石的管理,在自然资源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不含临时用地)范围内,因工程施工产生的砂石料可直接用于该工程建设,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工程剩余砂石料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
加强砂石资源日常监管和执法,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破坏性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以各类工程名义违法采矿行为。
另外,通知指出,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相关管理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山凿石、采挖砂、石、土等矿产资源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函〔1998〕190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解释工程施工采挖砂、石、土矿产资源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函〔1999〕404号)同时废止。
您可以通过在线留言或者商务通联系我们,获取设备报价